2015年,我区将继续实施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短平快”项目,并将扶持范围由“南疆三地州”贫困地区扩展至全疆。7月8日,《2015年自治区“短平快”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自治区政府网公布,今年我区财政将向南疆三地州投入资金3.9亿,同时投入3亿元,将“短平快”向其他11个地州市延伸。
今年我区“短平快”项目将围绕两大目标,一是南疆三地州2014年续建项目和2015年新开工项目的建设。自治区财政投入资金3.9亿元(含2014年缺口资金1.18亿元),实现新增就业2.25万人;二是“短平快”项目向其他11个地州市延伸。自治区财政2015-2016年投入资金3亿元,新增就业5万人。其中,2015年财政投入2亿元,2016年财政投入1亿元。
在扶持方向上,《方案》提出依托各地现有产业基础,将传统、特色、优势产业作为扶持重点。南疆地区重点支持纺织服装、民族手工业、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加工、新型建材、维吾尔医药、和田地毯、特色手工艺品、日用品加工、皮革皮毛、加工组装、商贸物流业等产业及小微企业创业园项目。北疆地区重点支持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民族手工艺品、刺绣品加工、新型建材、生物制药、塑料制品、石材加工、化工、清洁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物流、玉石雕刻加工等产业。
短平快项目扩展至全疆今明两年可新增就业7万人
今年,自治区“短平快”项目扶持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等方式投入,支持额度与实际新增就业人数、银行贷款挂钩。南疆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阿克苏地区、巴州扶持资金以无偿资助为主。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扶持资金以贷款贴息为主。伊犁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博州、哈密地区、吐鲁番市扶持资金采取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方式。资金筹措上,南疆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州扶持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拨付,其他11个地州市(不含石河子市)扶持资金自治区财政承担70%,地州财政配套30%。
和南疆地区的“短平快”项目相比,《方案》提出扩展地区的“短平快”项目起点要高于南疆三地州,要求项目实施基础条件要好,建设周期要短,实施效果和带动就业要明显,对当地经济发展拉动有作用。
记者了解到,2014年2月我区启动南疆地区“短平快”项目以来,已投入资金4.96亿元,对297个“短平快”项目进行了补助。截至去年底,297个项目已完工194个,在建103个,已完工项目实现新增就业3.55万人,占新增就业总目标的61.2%,项目全部完工后可新增就业4.1万人。
“短平快”项目的实施不仅扩大了南疆三地州的就业空间,也激发了传统优势产业的活力。据统计,实施“短平快”项目后,南疆三地州的民族刺绣企业从64家增加到103家,刺绣产能从128.35万套扩大到205.5万套,刺绣企业资产总额从8390万元增加到23220万元;服装企业从44户增加到85户。和田地区维药企业从5家增加到11家,产能和资产总数均提高了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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