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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老人状告“啃老”儿要回房产

天山网  作者:饶俊华 张丽华  2015-08-12 10:04

[摘要] 以往,老人们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不愿诉诸法律。如今,老年人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如以前想着“养儿防老”的林先生,就将不孝、想霸占房产的儿子告上法庭。

以往,老人们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也不愿诉诸法律。如今,老年人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如以前想着“养儿防老”的林先生,就将不孝、想霸占房产的儿子告上法庭。

新疆(楼盘)网讯 (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张丽华报道)8月11日,在乌鲁木齐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2012年1月至2015年6月,该院审理涉及老年人权益案件312件。

其中一起为物权纠纷案件:

为防止姐姐们“抢”父母的房产,把父母打伤赶出门,60多岁的老两口将不孝子告上法庭,要回了房屋。

林先生夫妇年轻时来到乌市靠补鞋的手艺打工。2004年,夫妇在河南庄村买了一处院子,之后为“养儿防老”,夫妻俩把儿子林凯接到身边,四个女儿留在了老家。

2012年6月,林凯说准备结婚,老两口拿出全部积蓄翻建房屋,又向老家的四个女儿借款50万元盖房。三层小楼建成后,老人没钱还女儿,打算把建好的房子分给女儿几间,剩下的全给儿子。

林凯不同意分房子。一天,林先生夫妇回家时发现房屋被撬,推开门一看,儿子和儿媳妇搬进来了,双方争吵起来,儿子竟拳脚相加地将老人赶出门。

“吃住都是我们的,居然还打我们。”林先生很伤心,经法医鉴定,他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2014年,林先生夫妇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老两口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法院审理后,判决林先生夫妇享有房屋使用权

案件宣判后,林凯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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