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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房产税"和"地产税"之争

赣州晒房网  2015-08-16 10:55

[摘要] 近“房地产税”再次引发人们对房地产市场的关注,吵了多年的“房地产税”将正式进入立法阶段,或许3-5年内房地产税将正式面世,成为税种里的一种征收税法,那么房地产税的前世今生都有哪些争议呢?

近“房地产税”再次引发人们对房地产市场的关注,吵了多年的“房地产税”将正式进入立法阶段,或许3-5年内房地产税将正式面世,成为税种里的一种征收税法,那么房地产税的前世今生都有哪些争议呢?

房地产的财产主体有两个:房屋属于卖方人,而脚下的土地却属于国家,拿住宅来说,只有70年使用权,并没有实际拥有权。

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按照法理是无法向房屋所有权人征收“土地”税的。即使退一万步,强行“立法”容许征收,是否存在二次征收问题。因为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和房地产税是重复征收的。70年出让金一次性缴清,然后每年还继续征税,两者本身就存在矛盾。

所以有开发商和学者就建议,如果房地产税真的征收,土地出让金是否应该免收?这样才能起到真正意义的下降房价之目的。从房产税到房地产税,虽然一字之差,意思却有天壤之别。前者已经废弃,后者要真正落地,不仅需要做大量铺垫性工作,更重要的是要进行土地制度、税收制度的变革。

从2011年开始,就不断的在说房产税要征求、要立法,结果到2015年,才说了这么一句话——2017年,房地产税法有望通过,但不会立即执行,仅仅是有望通过,真正执行,从一线城市扩围到的话,可能都已经2020年以后了吧。

房地产税——“房产税”和“地产税”之争

纷纷扰扰中房地产税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对于房地产税,不少人满怀期待,他们是这样想的:房地产税出台——有多套房的人不堪税负抛售多余房产——市场上供给的房子增多——房价下降。从重庆、上海的试行情况来看,然并卵。

不过要立法房地产税,我们还要好好研究一下。房地产税当中的“地”和我们可没有半毛钱关系。70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商拿地的时候交过了,对于土地,我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还问我们收什么税。即便还要收取税费的话也得70年以后吧,总不能一样东西卖两遍吧。

但是不管如何,房地产税要立法了总归是一件好事,现在法制社会,什么事都讲究有法可依。希望在立法阶段,领导们多研究、多考察,整出一个符合实际情况的房地产税。吾等小民敬谢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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