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住房营业税新政的实施,为我们购房者带来了极大的实惠,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负担。”近日,在山东省滕州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业务的张先生,对实施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新政策赞不绝口。
“个人住房营业税新政的实施,为我们购房者带来了极大的实惠,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负担。”近日,在山东省滕州市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业务的张先生,对实施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新政策赞不绝口。
从今年3月31日起,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
新政策开始全面实施,个人房屋交易营业税免征门槛由5年变为2年。新政施行4个多月以来,滕州市地税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工作,使纳税人按时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共办理个人转让住房350套,办理两年以上免征营业税额760余万元。
“新政实施有效降低了纳税人交易成本,对推动二手房市场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市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办公室主任介绍。政策调整后,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减免“五改二”为购房者带来了“真金白银”。市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收管理办公室人员举例,按照目前国家相关政策,房地产交易中的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5.56%。如果一套价值60万元的普通住房持有3年,按调整前的政策,准备卖出时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约3.3万元。新政出台后,营业税免征,可以免缴约3.3万元的营业税及附加。
为确保新政在时间落实,该局迅速组织人员培训,详细解读了新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在办税服务厅和房地产交易大厅设立宣传栏,张贴宣传告示和办税流程图,设立了政策咨询服务台和咨询电话,积极解答纳税人的问题,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同时,严格审核、甄别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确保每一位纳税人都能充分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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