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乌鲁木齐一年时间共发生网络购物诈骗558起,涉案价值400万元。在网络购物狂欢日“双十一”来临之际,根据近一年出现的网络购物诈骗形式及网购特点,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昨日发布预警,提醒群众提高警惕。
乌鲁木齐一年时间共发生网络购物诈骗558起,涉案价值400万元。
在网络购物狂欢日“双十一”来临之际,根据近一年出现的网络购物诈骗形式及网购特点,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昨日发布预警,提醒群众提高警惕。
据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侦查员介绍,一年时间内(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5日),他们共接到涉及网络购物诈骗案件报警558起,占网络诈骗总数的19.7%。其中,通过电话冒充网络卖家或客服诈骗276起,直接通过网络冒充网络卖家或客服诈骗278起,短信冒充网络卖家或客服诈骗4起。
侦查员分析说,从目前接到案件的情况看,网络购物诈骗有退款诈骗和虚假购物诈骗两种方式,“网络购物各个网站都有,不法分子大多选择知名网站进行诈骗。”
“诈骗对象主要是有网络购物习惯,但对网络知识了解较少,对网络购物流程知道不细的人群。”侦查员说,选择网购的网民均是潜在的受害人。
对嫌犯作案过程的分析显示,嫌犯具有较强的网络技术,并且有分工,有专人负责盗取网络购物人员个人信息,有专人负责短信回复、电话联系,有专人负责网上诈骗现金转移。
据侦查员介绍,从受理案件的涉案金额看,多在1000元-1万元,多的3万元。“嫌犯作案时,受害人卡中有多少钱就会盗取多少钱”。
侦查员说,每年“双十一”前后网络购物诈骗案件都呈“井喷状”,“双十一”前后发案数约占全年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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