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乱收费小区,乌鲁木齐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有违法所得的将处以违法所得1-5倍罚款,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将按5万-50万处罚,高可处50万元。
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实行新的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已运行近一个月,执行情况如何?小区居民投诉较多的问题有哪些?1月29日,乌鲁木齐市停车场管理中心组织的联合突击检查中发现,违规收费依然是突出问题。
在抽查的4家小区中,3家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其中1家被乌鲁木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当场叫停,仅有一家小区执行了新标准。针对乱收费小区,乌鲁木齐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有违法所得的将处以违法所得1-5倍罚款,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将按5万-50万处罚,高可处50万元。
收费依然五花八门
在小西门一家属院出口处,刚好有一辆车出院子门,司机一刷卡,显示器显示1:11分,9元钱。
针对收费问题,家属院居民意见很大。一位王姓居民说:“我有3辆车,就是不满收费,几乎天天和他们发生争执。”退休职工依明说:“一个收6块钱,亲戚朋友开车来呆一天几十块,现在都不敢让他们来。”
记者看到,小区路边有个“临时占道”公示牌,上面写着“每收费6元”。检查人员指出,这是违规收费,这个小区虽地处小西门,但不能按一类地区临时占道标准收费;同时,该小区针对业主和非业主均采用市场价格收费是不合适的。
珠江路北国春城小区,除未张贴醒目收费标识外,已按新标准收费;黑龙江路工人文化宫小区,物业方向业主收取5元/的市政价格费用,居民意见很大,当天就被叫停。
老旧小区被误读
小西沟中建·苏香台壹号小区是高层建筑,业主洪彩梅说,她花17万元购买了地下车库,物业每月收取她68元的固定车位服务费,现在开始执行新标准了,小区依然这么收费,显然是不合理的。业主姜鲲鹏说,该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地面车位有限,不执行包月政策,没有停车位的业主仍按每天10元价格缴费。
业主们反映,物业给出的解释是新规中提到新旧小区收费标准不同。乌鲁木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房价科工作人员刘宏富称,这是物业对文件中表述的新旧小区的误读。这一新规旨在惠民,根本不存在新旧小区之分。
刘宏富说,按照新的收费标准,自有车位的业主只需缴纳每月15元的物业服务费,中建·苏香台壹号小区存在超标收费必须整改。该小区物业随后向记者出示了超标收费部分顺延冲抵的业主明细表。
三档收费清晰明确
在建设之初都未进行停车场配置,所以没有停车场的小区按临时占道收费;但小区临时占道与街面临时占道又有严格界定,不能等同收费。
2015年12月3日,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发布《关于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和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停车服务收费每车每月高64元,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辆的车位停车服务收费每车每月高80元,租用地下车库(车位)每车每月高300元。临时进入居民住宅小区的车辆,1以内不收费,超过1,每2元(不足1按1计费),每天(24以内)高收取10元。
刘宏富表示,针对此次查出的问题将进一步汇总,对严重违规者将予以处罚。如果无法计算违法所得,高将处以5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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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保管车辆车主需与物业协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与《乌鲁木齐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给物业缴纳的只是占道停车费或租用费,物业与业主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双方之间是物业服务管理关系,而不是保管关系。车辆出现坏损,物业是不承担责任的。
如果有的物业公司为了提高服务标准,主动与业主签订《保管协议》,在小区停放车辆出现事故后,物业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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