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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全面“营改增” 释放发展新动能

红山网  2016-04-25 10:46

[摘要] 5月1日起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这场1994年以来史上大的财税改革“重头戏”即将上演,届时将终结乌鲁木齐地方主体税种营业税,这场改革既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源”,也将成为首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助推器”。

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改增”,这场1994年以来史上大的财税改革“重头戏”即将上演,届时将终结乌鲁木齐地方主体税种营业税,这场改革既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源”,也将成为首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助推器”。

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少,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加,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加减之间,亮点凸显。用权力“减法”换来发展“加法”

在首府这艘经济大船上,近九成的小微企业就好比大船的“压舱石”。在经济新常态下,外部风浪越大,“压舱石”的稳定就越重要。

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大力度减税降费政策,不断释放出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信号。首府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不断放出小微企业成长壮大便利举措。

自2014年12月至今,市地税局连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累计取消3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市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审批“瘦身”至四项。市国税局两年多取消了百余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仅保留了5项行政审批事项。

乌鲁木齐市浩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会计工作人员说,以前办理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得提前备案登记,提供公司资产总额证明等厚厚的材料,还要排队办理减税

如今,取消了“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去年一年首府就有22297户小微企业与该公司一同,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共约13亿元。企业不用去核准,省去来回奔波的麻烦。

市地税局副局长郑新利说,在产业政策领域,做好加减法便于让市场尽快出清,为新产业发展腾出必要空间,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在财税、行政和社会政策领域,做好加减法便于让企业轻装上阵,并确保公平和效率互为促进。给供给侧改革政策加码

要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必须继续从供需两端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特别要继续运用好结构性减税等手段,倒逼供给端的产业升级。

从新疆财经大学毕业不满一年的王敏莉与3名同学趁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东风合作创业,成立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

创业初期,一直保本运营。赶上个体户销售额在2万至3万元的小规模企业和个体户免征增值税,这对王敏莉来讲无疑就是直接给的利润。

去年10月1日起,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从2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扩至30万元。这是减半征所得税小微企业连续六年来第五次扩容,也是一年内连续扩容两次。

截至今年一季度,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已100%覆盖首府逾3万户小微企业。此外,受益于减税政策,首府新成立1675户小微企业,其中本期盈利企业17户,盈利企业均享受优惠政策。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侍海涛说,减半征税范围扩大后将有效扶持一批创业初期、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缓解其成本压力。

来自乌鲁木齐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显示,去年首府落实各项减税和“营改增”政策,为纳税人总体减负62亿元,增强了企业信心,激发了经济发展活力。

5月1日起,首府全面推开“营改增”,从减税效应看,“营改增”试点自推出之日起就被视为落实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随着“营改增”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劳务纳入抵扣链条,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下降的同时,增值税税基的缩小也有效减轻了原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让利当前,培育未来“新动能”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能不能适应新常态,关键在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

侍海涛认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其他领域改革的前置性改革,财税改革是土地户籍、社保等领域改革顺利推进的基础。行政管理和财税体制变革涉及到权力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事关总体改革成败,是新常态下深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发展为上,改革为先。“营改增”既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源”,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助推器”。

“营改增”凸显政府改革决心。当前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政府财政收入减少也已经成为一个突出问题。首府不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出经费全部用于民生领域支出,连续三年,首府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均保持在7成以上标准。

“营改增”释放发展新动能。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营改增”消除重复征税,打通了一、二、三全产业链。不仅让利当前,更多将培育未来的“新动能”,能够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新型制造业和服务业氛围,进而为首府稳定经济注入后续动力释放发展新动能。

“营改增”推动供给侧改革。“营改增”,所有行业税负会只减不增,特别对生活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来说40%税负降幅,这将引导更多的资金、人才流入服务行业,引发竞争,从而为百姓提供更质优价廉的服务,实现产业革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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