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8日,记者从乌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乌市发展改革委于8月4日出台了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相关配套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7座以下(含7座)车辆首收费5元,停车时间不超过15的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这是继乌鲁木齐高铁新客站7月1日试运行后,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相关配套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中的新规定。
8月8日,记者从乌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乌市发展改革委于8月4日出台了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相关配套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7座以下(含7座)车辆首收费5元,首后每半收费3元,不足半按半计费,24之内(含24)高收费不得超过40元,超过24以后,重新按以上收费标准计费。
7座以上17座(含17座)以下车辆首收费7元, 首后每半收费4元,24之内(含24)高收费不得超过50元,超过24以后,重新按以上收费标准计费。
17座以上车辆首收费9元, 首后每半收费5元,24之内(含24)高收费不得超过60元,超过24以后,重新按以上收费标准计费。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即停即走送人车辆是免收停车费的。
此次收费标准规定:停车时间不超过15的车辆、车辆驾驶人持残疾人证及残疾人机动车免费停放标识牌的车辆、出租车带客候车免收停车服务费。
上述收费标准试行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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