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满足纳税人便捷、高效的办税需求,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提升社会满意度,自2016年1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分别在天山区地税局、沙依巴克区地税局、水磨沟区地税局、新市区地税局办税大厅增设契税征收窗口,纳税人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就近选择办理, 分局契税征收业务维持不变。
为进一步满足纳税人便捷、高效的办税需求,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提升社会满意度,自2016年11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分别在天山区地税局、沙依巴克区地税局、水磨沟区地税局、新市区地税局办税大厅增设契税征收窗口,纳税人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就近选择办理, 分局契税征收业务维持不变。现将契税业务分流方式和分流地点公告如下。
一、契税业务分流方式
纳税人购买有网上签约信息的商品房(新房)业务,可以向天山区地税局、沙依巴克区地税局、水磨沟区地税局、新市区地税局、 分局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无网上签约信息的商品房(新房)房产契税征收业务仍由 分局负责办理。
纳税人发生买卖住宅存量房(二手房)业务,可以向天山区地税局、沙依巴克区地税局、水磨沟区地税局、新市区地税局、 分局办理契税纳税申报。其他除买卖住宅存量房(二手房)以外 权属转移的业务,仍由 分局负责办理。
二、契税业务分流地点
天山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人民路246号),联系电话:2811310);
沙依巴克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西虹路20号),联系电话:4525487);
水磨沟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新民西街168号),联系电话:4619723);
新市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苏州路631号),联系电话:3845059);
分局办税服务厅(南湖北路500号),联系电话:4165882)。
乌鲁木齐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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