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乌市米东区一市民预付16万却买了套查封房

亚心网  2017-02-21 11:00

[摘要] 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却在预付16万元后得知所购房屋竟已被法院查封。感觉受到欺骗的龙女士一纸诉状将售房者告上法庭。

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却在预付16万元后得知所购房屋竟已被法院查封。感觉受到欺骗的龙女士一纸诉状将售房者告上法庭。

2月20日,记者从乌市米东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买卖双方所签的合同无效,并要求房主退还16万元房款。

去年2月29日,龙女士通过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与魏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合同约定以65万元的总价将米东区府前路一小区内的住房出售给龙女士。

然而就在龙女士向魏某支付了16万元购房定金后,她得知自己所购房屋已于1个月前被乌市米东区人民法院查封。

因房子没办法拿到手,龙女士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她所支付的16万元。

对此,魏某则一脸无奈。原来这套被冻结房产真正的户主是魏某的朋友王某。2015年9月,王某在公证处办理了委托授权书,授权魏某可代办涉案房产的转让、过户等事宜,并有权领取售房款、缴纳各项税费

后因王某涉诉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法院查封该套房屋,并于2016年2月24日向王某留置送达了房屋财产保全裁定书。

“我只是委托代理人。16万元我已用于代替王某支付涉案房屋的按揭贷款,因此不应是我退还房款。”魏某在法庭上辩称。

王某并未出庭参加诉讼,但在之前的询问笔录中,王某称,2016年2月,向龙女士售房时是他和魏某一起在中介公司签字的,他没有从魏某处收到龙女士支付的房款。

经过法院调查,魏某在收取购房款后,向王某的银行卡以还本还息的方式支付了贷款2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中,魏某向龙女士售房并收取房款行为是作为代理人身份,从事被代理人王某委托授权内的事宜,且其出售房屋及收款行为也是公证授权委托范围内事宜。而根据现有银行转账记录及还款清单,足以认定为魏某将收取的购房款用于清偿王某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因此,本案中王某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而王某在收到法院房屋被查封的民事裁定书后,恶意隐瞒房屋被查封之事实,因此,双方所签订的《买卖定金合同》应属无效。终,法院依法判决龙女士与魏某所签订的《买卖定金合同》无效;由王某一次性返还龙女士购房款16万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