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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前三季度房地产中介投诉涉及六个方面

亚心网  2017-10-30 18:56

[摘要] 房屋基本信息不符、擅自发布房源信息、不向交易当事人告知规定事项……今年前三季度,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部门共接待房地产中介投诉125起,主要投诉涉及6方面,房产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房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机构,充分了解房屋基本信息及现状。

房屋基本信息不符、擅自发布房源信息、不向交易当事人告知规定事项……今年前三季度,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部门共接待房地产中介投诉125起,主要投诉涉及6方面,房产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房时应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机构,充分了解房屋基本信息及现状。

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至三季度共计接待房地产中介投诉125起,已解决107起,未解决18起,投诉解决率达到86%。投诉内容主要涉及以下6方面:一是房屋基本信息不符,包括修建年代、产权面积、楼层、房屋性质等;二是房屋现状不详,包括是否抵押,是否查封,是否有房产证、土地证等;三是办理贷款纠纷;四是缴纳税费纠纷;五是中介服务项目纠纷;六是未阅读核对合同内容,仓促签订合同。

今年年初,乌市房产管理部门通过7项措施规范二手房中介市场,包括检查房产中介、加强备案和实名登记工作、中介机构实行星级评定、房产中介人员统一培训考核、交易大厅张贴合格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名单、推行二手房网上签约等。从目前受理的有效投诉来看,房产经纪机构在提供经纪服务过程中存在没有卖方书面授权委托就擅自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不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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