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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近日实施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成为全国第三批试点。该政策以灵活缴存方式、身份转换及提取退出机制为特点,已吸引5600多人开户缴存。此举不仅提供低息贷款,还可抵扣个人所得税,助力解决住房问题。
随着灵活就业形式的多样化,新疆喀什地区近日正式实施了一项创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缴存范围。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对灵活就业群体住房需求的高度关注,更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次重要创新。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新机遇
喀什地区的这一政策试点,提供了四大灵活特点:缴存范围、缴存方式、身份转换及提取退出。这些灵活性的设计,使得灵活就业人员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参与方式和缴存金额。例如,自由职业者可以根据收入波动调整缴存比例,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者则可以在不同阶段选择是否参与缴存。
截至2月20日,已有超过5600名灵活就业人员在喀什地区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一数字不仅展示了政策的吸引力,也反映了灵活就业群体对稳定住房支持的迫切需求。喀什市民祖丽胡玛尔·热伊木表示,通过缴纳公积金,她不仅能享受低息贷款,还能通过抵扣个人所得税增加实际收入,这对她未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新疆住房公积金的创新与未来
喀什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副书记、主任朱振湖强调,政策的核心是聚焦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需求,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极大地方便了参与者。此外,博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塔城地区等地也作为新疆的试点,积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的参缴工作。
截至2024年底,新疆全区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实缴人数已达2357人,实缴金额3159.44万元,贷款金额1.82亿元。这些数据不仅证明了政策的有效性,也为未来政策的优化和推广提供了宝贵经验。
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艾斯卡尔·艾合塔尔表示,未来将继续推动将各类灵活就业劳动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并将此工作纳入当地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和民生事项。这一系列措施,无疑将为灵活就业群体提供更加坚实的住房保障,同时也为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创新提供了新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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